佔領期間受辱兼受壓 首被告求判緩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2/14 13:37

最後更新: 2017/02/14 13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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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七名警員於2014年佔領期間,於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,7名被告今被裁定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成。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首被告黃祖成(50歲)求情時指,要求法官考慮判處緩刑。駱應淦續指,黃於1984年加入警隊為警員,於2010年晉升為總督察,任職警隊31年,工作表現出色。駱指警隊在佔領期間遭群眾辱罵,有130名警員受傷,前線警員背負壓力重大。

駱應淦並呈上多封由首被告的上司及同僚撰寫的求情信,指首被告投入工作及熱心義務工作,入職逾30年來對警隊貢獻良多,望可輕判。